
一、 学生交流
时间为1个月至1学年,接收方免除学费,国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国家资助,或由学生本人承担;我校承认学生在合作院校所取得的学分。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我校每年选派64名优秀学生赴合作院校学习,采取攻读博士、硕博连读、联合培养等方式,合作院校免除学费,我国国家留学基金委支付学生在国外的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国际旅费等。
三、教师交流
时间为一个月至1学年,教师本人承担国际旅费,在接收方的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实际情况安排。
四、合作教育
通过学分转移、学分互认等方式,以本科生“2+2”、“3+1”,研究生“1+1”、“1+1.5”或“1+2”等项目形式进行合作教育,参与项目的学生达到双方相关要求,获得双方的文凭和学位。
五、合作研究
双方教授就共同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国际和各自国内的国际合作项目及经费。
六、国际学术研讨会
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地联合举办专题国际学术研究会或国际会议。
七、短期培训
我校为国外人士举办各种类型的短期业务培训、汉语培训、文化探访等项目,具体形式和内容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经过协商而定。
八、其他项目
其他双方感兴趣的项目,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商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