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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大学生生活园区(天马)橱窗管理办法(试行)

宣传橱窗是我校大学生生活园区重要的通知平台,文化窗口。为科学、规范管理和使用好我校生活园区(天马)宣传橱窗,特制定本办法。
  一、园区宣传橱窗由大学生园区中心的根据场地情况进行建设与维护,根据需求情况分配给园区内办公的相关部门日常使用,天马园区橱窗使用分配情况见附图。
  二、各院系、单位及学生社团要使用宣传橱窗,根据内容性质原则上向学工部、团委申请,在学工部、团委所用橱窗不足的情况下再向园区中心综合办申请。
  三、向园区申请橱窗应说明宣传活动的主题、目的、意义、内容、设计方案、使用期限等。
  四、园区橱窗申请程序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部门负责老师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到园区中心综合办审批---填写《宣传橱窗使用申请登记表》--按审批位置进行更换和张贴。
  五、宣传橱窗的版面设计要做到内容真实,版面整洁,图片清晰,艺术性和实效性兼顾,符合对应橱窗尺寸要求。(相关尺寸要求见附件一:橱窗尺寸要求)。
  六、所有橱窗使用人人员要爱护宣传橱窗的相关设施,要保持锁具的完好,保持橱窗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七、严禁在宣传橱窗玻璃外及园区内其他位置擅自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所有张贴橱窗外张贴物一律视为违规张贴,园区中心管理人员将进行清除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张贴人责任。
  八、此办法由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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