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大学公开选拔附属中学校长公告
时间:2019-01-22浏览量:

     湖南大学附属中学隶属于湖南大学管理,办学始于上世纪30年代,培养了周光召等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企业家以及社会各界人才。是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基地检测实验学校,长沙市示范性重点中学,长沙市外语、科技创新、传统文化特色实验学校,湖南省教育厅授予的全省校长和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优秀级子弟中学,省级重点课题实验学校,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全国最具内涵特色学校。

     为适应湖南大学附属中学的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附属中学校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湖南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副处级)

二、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中学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组织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定,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组织落实湖南大学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大力提高中学办学质量与办学声誉。

     协助做好中学党建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中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对中学教育有前瞻性的认识、把握和研究。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丰富的中学教学和行政管理经验;

     3.目前担任中学副校长及以上职务;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薪资待遇

     除享有湖南大学同级同类人员的薪酬待遇之外,还根据入选者的水平和情况给予相应的工作津贴。

五、报名时间及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17时之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或通过邮政快递、电子邮件提交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1.填写好的《湖南大学公开选拔附属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个人简介(2000字以内),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任职证明。

     3.受聘期间的工作设想和目标(2000字以内)。

六、选拔程序

     1.发布选拔公告

     2.报名与初审

     3.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试(3月中上旬)

     4.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5.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6.任前公示

     7.办理任职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校办公楼224室)

     邮编:410082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731-88821657 15386426819

     E-mail:zzb@hnu.edu.cn


湖大抖音
湖大微信
湖大微博